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容香英1户家庭申请八步区南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示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容香英1户家庭申请八步区南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示


根据《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贺政办发〔2017〕100号)有关规定,我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容香英1户家庭符合申请八步区南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1月2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八步区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龙山路3号,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774-*******

附件:容香英1户家庭通过资格审核名单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容香英1户家庭通过资格审核名单

序号

申请类别

与申请人关系

婚姻状况

户主姓名

申请人数

所在单位

备注

1

开发区、园区及企事业单位员工

申请人

已婚

容香英

2

南乡卫生院


配偶

已婚

蒙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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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标签: 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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