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贺兰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6: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 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绍妹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贺兰县洪广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翌涛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绍妹 0951-*******

项目概况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CZX(ZC)-******

项目名称: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货物应为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注: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复印件)为准。供应商须保证扫描件(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②供应商以上资格要求不符合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1 月 08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电子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备注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洪广镇        

联系方式:谢翌涛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联系方式:张绍妹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绍妹

电 话:  0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政府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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