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发〔2023〕73号红窑镇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红政发〔2023〕73号红窑镇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红政发〔2023〕73号红窑镇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红政发〔2023〕73号

红窑镇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和《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涟安发〔2023〕11号)、《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红窑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方案具体如下:

一、检查时间

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17日。

二、重点工作内容

贯彻“三管三必须”和属地负责原则,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工贸企业(安监办、工业办、城管队)

重点督促企业利用风险报告系统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排查较大以上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粉尘、有限空间、动火、高空等危险作业行为管控,突出危化品使用单位管理,持续加强应急演练和火灾事故防范。

(二)城镇燃气(村建办、安监办、消防队、城管队、各村居)

重点督促液化气场站规范落实入户安检、随瓶安检制度,检查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是否规范,检查设施设备是否针对季节特点采取防范措施,检查企业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是否到位。

重点检查餐饮场所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安装使用、“灶管阀”、用气环境,疏散通道等方面是否合规。

(三)建筑施工(村建办、工业办、农房办、农村工作局、各村居)

村建办做好面上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业办、农房办、农村工作局分别负责工业在建项目、农房改善项目、农业在建项目日常巡查。各村居做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控。重点对起重吊装、脚手架、模板、临边、洞口、办公和宿舍等临时用房、工地围挡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高空作业、动火作业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开展应急演练,禁止恶劣天气作业。

(四)既有建筑(村建办、工业办、学校、卫生院、城管队、各村居)

重点排查整治学校、体育场馆、商场、超市、医院、宾馆、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工业厂房等钢结构建筑的房屋结构体系、房屋外挑部位,是否存在拆改和增加荷载等情况。持续排查整治违规翻建、装修,擅自加层、增设夹层、破坏称重等严重影响房屋安全的违法行为。持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4类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

(五)特种设备(岔庙市场分局、安监办、工业办)

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叉车等特种设备是否纳入市场局监管范围,有无定期检验,是否规范操作,有无针对季节性特点落实防范措施。

(六)文化旅游(文化站、城管队、派出所、消防队)

重点加强对网吧、KTV等娱乐性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景区加强游乐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措施;检查景区是否配备足够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落实极端天气停业措施,大型活动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等。

(七)电力(供电所、工业办)

供电公司加强对企业客户变压器、配电柜和其他重要电力设施、线路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八)道路交通(村建办、城管队、各村居)

重点做好恶劣天气预警和处置,及时组织农村道路扫雪铲冰行动,持续排查整治路基路面、桥梁、护栏等方面安全隐患,持续加强农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九)危险化学品(安监办、派出所、消防队)

重点检查加油站员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日常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严禁烟火、严禁拨打手机等制度执行情况,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

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零售场所是否存在“下店上宅”、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情况。

(十)农业农村(农村工作局、各村居)

重点做好农机安全管理,督促定期检验,加强驾驶人管理和培训,夏秋农忙关键节点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加强畜禽屠宰、养殖、种植、粮食加工、农机维修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掌握科学的应急处置方法;加强冷库安全管理,重点关注压力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电气线路、通风系统、消防设施以及个人防护是否到位,严格规范动火作业,严防冷库操作失误引发事故;加强粮食企业进出仓作业,严防粮堆埋人事故;加强养殖业电力设备、电气线路维护和保养情况检查,督促落实消防措施,督促鱼塘、化粪池周边落实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十一)秸秆收储点(环境整治办、各村居)

督促草厂经营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位置火灾防控,强化24小时专人巡查,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火须知宣传牌,严禁烟火,严禁私拉乱接,配齐配全灭火设施设备,备好消防水源和取水工具等。

(十二)教育(各学校、派出所、消防队)

重点排查整治校车安全,关注幼儿园、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

(十三)医疗卫生(各卫生院、派出所)

重点排查整治卫生院的消防安全,关注泡沫夹芯板搭建、隔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配备及使用,应急处置演练等,督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十四)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民政办)

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关注泡沫夹芯板搭建、隔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计配备及使用,应急处置演练等,严禁电动车室内充电。

(十五)宗教(统战科、各村居)

重点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督促加强应急疏散演练。

(十六)消防(安监办、派出所、消防队、各部门、各村居)

公安派出所重点检查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加强对群租房、宾馆、洗浴中心、KTV、网吧、培训机构、群租房等场所消防监管,并对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开展“九小场所”安全能力建设,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履职,熟练掌握“五会六必须”;消防队、城管队、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安装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督促企业、机关、学校、卫生院等加强消防器材配备,定期组织火灾事故演练;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居民落实“三清三关”。

(十七)各村(居)

重点摸清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加密小作坊、小工厂、商超等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频次,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镇安委办。加强对本村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巡查,发现液化气非法充装点、流动加油点、电动车和蓄电池非法拆改装、小化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向镇安委办报告。按要求第一时间向村民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采取防范措施;第一时间转发安全常识和提醒信息,切实履行在村民用电、用气、动火、防汛、防溺水、防雷电等方面安全教育引导的职责。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每个企业、每个环节都要“拉网过筛”,建立台账,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元旦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一支力量”管安全、“今冬明春安全防范”百日行动等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稳定。

2.严格检查成效。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按时复查;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台账,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健全长效机制。红窑镇主要领导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举一反三、总结经验,不断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涟水县红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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