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批准公示如皋中亿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环评拟批准公示如皋中亿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名称: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如皋市江安镇镇南路(如皋聚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8号厂房)

建设单位:如皋中亿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通叁陆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委托如皋市江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项目运营期,建议公司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作及排气筒数量设置,合理设置风机风量。本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收集后经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中相关标准,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噪声治理。项目运营期,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rgsptz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塑料制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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