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品质综合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品质综合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品质综合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品质综合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滨审招标核字【2021】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主要围绕“一中心”、“一环线”、“九提升”以及智慧管理系统、文化挖掘及应用进行综合品质提升;主要内容包括(1)文化生态挖掘:(包括民俗博物馆馆、吴汝纶广场、历史文化墙等的改造升级、展陈布置等) (2)园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铺设给排水管道、电线电缆维护更换、现有空调维修利用、路灯维护更换、改建4座厕所、一座驿站、木栈道修复、破损路面重修等)(3)其他片区提升改造(马拉松广场商街污水改造、樱花岛部分点位升级改造、在闾里古镇建一座博物馆小镇及展陈布置、荷花园内小广场栈道、栏杆修复) (4)园博园内智慧系统升级改造(5)购置电瓶车等部分设备。 2.工期: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施工工期:6个月。 3.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 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30 09:00至2024-01-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统合一体化交易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统合一体化交易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统合一体化交易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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