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湖辖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邀请招标资格
团结湖辖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邀请招标资格
日期:2016-03-28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团结湖辖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招标人将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邀请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团结湖辖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
立项编号:CYCG-16-054
项目编号: HCYX-2016-008
项目预算:118万元
二、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头条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四、采购内容:保洁服务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7)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清洁、保洁服务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预审公告期限:2016年3月28 日至2016年4月 1日
递交资料时间:2016年 3月 28日至2016年 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资料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携带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将相关资质证明资料进行装订并且密封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过时不予受理。资质证明资料包含下述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单位企业及人员基本情况(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人员、团队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缴纳记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9、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清洁、保洁服务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 近3年承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内容格式自拟);
12、资格预审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九、项目联系人:张阳
联系方式: ***-********
传真:***-********
备注: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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