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互联网+城乡供水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盐池县互联网+城乡供水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盐池县互联网+城乡供水(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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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盐池县水务局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水务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池县互联网+城乡供水(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预算金额 | 7931.******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水利设施类合作服务 |
采购需求情况 | 为加快补齐农村饮水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消除城乡供水“二元”结构,推动建立“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的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按照自治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要求,盐池县启动“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根据县财政承受能力,本项目采用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盐池县互联网+城乡供水 (一期工程),计划投资7931.27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运作模式:新建-运营-移交(BOT)+委托运营((O&M)); 2.合作期限:新建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置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存量项目运营期30年; 3.特许经营范围:盐池县全域城乡供水服务; 4.本项目具体运作流程及要点:(1)本项目由盐池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水务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机构以公开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2)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成立项目公司或成立项目专班负责项目运营维护;(3)中标特许经营者在约定期限内与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特许经营权;(4)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5)特许经营者可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通过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收取供水服务费,以此收回其投资成本、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的回报;(6)水务局根据绩效考核方案对项目公司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兑取特许经营者履约保函;(7)运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者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2 | 是否适宜中小企业 采购预算预留 | 否 | 预留方式 | 预留比例(%) | 备注 | 需求附件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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