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工业园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石嘴山市工业园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工业园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行政区域 石嘴山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7: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4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乾
项目联系电话 139*****299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单位地址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2-*******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顺捷安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嘴山市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2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SZS)******

项目编号: NXSJAD(采)[2023]065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工业园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石嘴山市工业园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石嘴山市工业园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环保监测设备 1 在石嘴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平罗县工业园区(崇岗监察所)建设两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常规监测因子为PM2.5、PM10、CO、O3、SO2、NO2、气象五参数等。根据工业园区排放特征污染物增加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项目。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2-29 17:00:00 至 2024-01-08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1-1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
联系方式: 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顺捷安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联系方式: 139*****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宁安
电话: 095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乾
电话: 139*****299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顺捷安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2-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园区 颗粒物 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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