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4年度营业网点守护押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4年度营业网点守护押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4年度营业网点守护押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4年度营业网点守护押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3]XJJZN-344
四、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4年度营业网点守护押运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营业网点押运服务:
(一)固定费用:沙湾、乌苏、和丰、额敏、托里、塔城市新华路及塔南路、裕民县支行早、中、晚接送、人行提交款、尾箱寄存8个网点X13.5万元/点=108万元;
(二)非固定费用:按发生押运业务及次数核算。
1、其它押运:含网点提交款、提交凭证等业务每网点/每星期/貳次(不累积),超出部分按每网点/次120元收费;上门收款、ATM送提款、机场接送外币等业务市区(县城)内押运每车·点·次按120元收费;跨市区(县城)以外押运(含长途);周末或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正常营业,按照实际天数,每个网点每天300元计费。乌苏、和丰、塔城市新华路出纳室押运费。
2、跨县市押运任务,押运服务费按次数计费,费用如下:
起运地:1.和丰、2.沙湾、3.乌苏、4.沙湾、5.托里、6.额敏、7.塔城、8.和丰目的地:1.和丰、2.沙湾、3.乌苏、4.沙湾、5.托里、6.额敏、7.塔城、8.和丰
其它押运和跨县市押运费预计42万元/年。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招标管理制度: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报名或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则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若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本项目将转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塔城恒基武装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城区喀拉墩街3号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加盖公章);
1.6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特殊车辆通行证(营运许可证),以及必要的通信、报警设备;具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办理公务用枪持枪证;具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1.7近3年(2019年1月-至今)至少签订2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若签订形式为框架协议的,需提供采购订单或其他报账凭证依据);提供本单位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1.8财务要求: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信息该中标无效);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投标人须提供以上3项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领取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一套,原件核对后退还。
九、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01月05日)
十、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新疆塔城市伊宁路320号鸿雁大厦三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
联系人姓名:张工
电话:151*****111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邮 编:******
电 话:0991-*******
项目联系人:胡程宇、牛晓娟、肖甜甜、施霞
电子邮件:*********@qq.com
电话:180*****669、09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29日
标签: 营业网点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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