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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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B-202304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作
业任务量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蔻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
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220
3,2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应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为
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搬纳社会保验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
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总监理工程师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其他监理人员要来监理机构人员需满足强制性最低标准,具备各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员2人,(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2年及以上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递监理员提供中
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
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该企业须提供为员工徽钠的近半年内任
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
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
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
务伏况良好承诺书,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
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围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来
被“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④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米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接受身份核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
年01月0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进行登i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4.2已在省级、.
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
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
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求(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4.3本
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政、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有,4.4招标文件的
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遭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
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卷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宝。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已由中韩(长春)国
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中韩长示范管【2023】6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中韩(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研究并通过,招标人为中韩(长
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货金米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货比例为100%,资金已
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日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层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搅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
作业任务量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2.3计划总投资:800万元:
2.4招标蔻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度房屋建筑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熊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
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
服务:
2.5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6服务期限: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
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而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应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为
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
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总监理工程师各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监理机构人员雷满足强制性最低标准,具备各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员2人,(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2年及以上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
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
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该企业颈提供为员工激纳的近半年内任
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
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
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
务状况良好承诺书,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
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全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gsxt.go¥.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④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粮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域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日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接受身份核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08日16时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进行登
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4.2己在省级、长荐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作、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铅
过信息影响投标。
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地点: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
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酸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储领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
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小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戴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
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
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
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白
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请参会人员电话
保持畅通,提前做好调试工作,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行业监管都门代表(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覆钓保证金作为违钓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并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联系人:孟凡兴
联系电话:0431-811877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字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金台8号楼116号
联系人:谷级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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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屋建筑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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