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灵武市公安局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公安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灵财(采)*******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8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公安局
地址:灵武市北门
联系方式:荀伟翔 139*****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波 181*****845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灵武市公安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计2016年029号下达的采购计划表,由灵武市公安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灵财(采)*******号
招标编号:NXZBZX-LW-201603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卡口 抓拍 单元 | 采用1英寸700万像素高帧率彩色逐行扫描CCD高清智能摄像机,最大分辨率可达3392×2008,帧率高达25帧; | 台 | 8 | 三个车道一个 |
2 | 卡口 补光 灯 | 16颗原装进口大功率白光LED频闪灯,色温5000K~7000K;单车道环境补光;有效补光距离16m~25m;支持5V电平量触发(可选开关量);具有1路RS485(选配)、1路频闪输入接口、1路爆闪输入接口(选配)、1路同步输出接口(选配);支持自闪、跟随模式(选配);支持频闪+爆闪模式(选配),支持频率及占空比保护功能;支持光敏控制(选配),支持通过占空比亮度可调;工作环境-40~+70℃;平均功率30W;金属铝结构,防护等级IP66;可外配光栅可有效减少周边光污染。 | 台 | 24 | 一个车道一个 |
3 | 气体 爆闪 灯 | 单车道气体爆闪灯,单次闪光能量≥200J,白天可看清前排司乘人员面部特征;回电时间<67ms,支持5V电平量触发(可选开关量);有效补光距离16m~25m;工作环境-25~+70℃(-40℃内均可安全使用/有衰减);具有脉冲保护功能,屏蔽≥3Hz持续性的脉冲信号(闪15次后进入1次/S的微闪光提示状态,复原时间为10S);闪光次数≥2000万次;配带光栅,可有效减少周边光污染。 | 24 | 一个车道一个 |
以上技术参数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等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300元/每套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4月18日上午09:30(招标人自上午09:00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6年4月18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人:荀伟翔
联系电话:139*****566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
联 系人:李 波
联系电话:181*****84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2:01至2016年04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标签: 公安局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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