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利用技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10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利用技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03-25 09:43
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有关规定,需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拟建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公众对拟建项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一、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经济开发区梅埠办事处杭州路51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9*****011
E-mail:********18@qq.com">********18@qq.com
二 、评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702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5*****711
E-mail:********8@qq.com">********8@qq.com
三、项目概况
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从事煤焦油深加工,废润滑油再生的企业。公司位于临沂经济开发区梅埠办事处杭州路51号,全厂总占地面积224367平方米。公司投资建设的30万吨/年焦油加工生产线已于2014年4月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石油的需求量不断增长,同时产生的废油数量也日益增加,在世界能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废润滑油的回收和再生成为需迫切解决的问题。润滑油报废只是在使用过程中其中部分烃类变质,其余大部分烃类组分仍是润滑油的主要黏度载体,只要除去变质物及杂质,就能把废油再生成质量符合要求的基础油,然后按照标号,加入所需添加剂,制得成品油。废润滑油的再生加工利用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公司拟新增投资2800万元,并利用现有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进行10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利用项目的建设。拟建项目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和准入条件。废润滑油收集进厂后经除杂、脱水、精馏等工序后精制成合格的润滑油产品。
项目完成后,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产生的“三废”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实施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解决废润滑油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资源再利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拟建项目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废气有组织排放主要来自装置不凝气和燃气管式炉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罐区和装卸区微量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挥发;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固废包括含油废弃包装物、含油污泥、含油杂质、废油渣等及职工生活垃圾;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等。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拟建项目装置不凝气送至燃气管式炉焚烧,管式炉燃气废气及焚烧炉烟气,经36.9m高排气筒排放,所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排放浓度能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 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原料罐和产品罐设计为拱顶罐,减少油品挥发;罐区、装卸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铁碳微电解+化学氧化+二段A/O法”的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可以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中表2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外排入解白河。
本项目外排废水量较小,且经污水处理站和临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项目建成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其噪声级通常约为85dB(A),各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含油废弃包装物、含油污泥、含油杂质、废油渣等危险废物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拟建项目全部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有效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贮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处于可接受水平;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临沂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内容。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的范围尽量做到覆盖面广,包括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周围的月亮湾社区、小王家湖村、梅埠村等环境敏感点及附近企业。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后已经进入实际工作阶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项目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村民)更好的了解区域建设与环境污染情况,发布此公告。希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以及起始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日起10日内进行公众意见的反馈,具体可以采用电话、邮件以及书信的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临沂经济开发区梅埠办事处杭州路51号,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011)。
公示发布单位: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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