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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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319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184643.02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中原医学科学城北部,城市更新单元为北至鹤园北街、南至淮海路、西至雪鹤北街、东至鹤
立北街。城市更新单元面积约 2216 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级土地整理、公园绿化升级改
造、河道生态治理(黄海路-淮海路)、翠莲路亮化工程改造提升(梅河路-鹤立北街)、梅河路
灌溉正式电(黄海路-准海路)改造提升、吉莲路(梅河路至鹤立北街)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
升级改造及配套商业和居住地块二级开发。项目总投资约 184643.02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 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
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
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2 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2022 年末总资产不少于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
币),净资产不少于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4 业绩要求:
综合开发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国内独立
投资或联合投资过投资额在 10 亿元及以上(已完工或在建)的投资项目业绩(如 PPP 类项
目、特许经营类项目、投资人+EPC 类项目、基金出资类项目及其他综合开发项目等)。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投资
额,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含)及以
上或高级经济师(含)及以上或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3.5.2 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注册
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5.3 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
术职称。
3.5.4 施工负责人 2 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分别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
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
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
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④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子项工程的项目经理,也可项目实
施期间另行匹配符合各子项工程需求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
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
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
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6.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
3.6.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
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
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
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
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
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2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
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
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0 家(含 10 家)。
3.8.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3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
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
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
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
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
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
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以 2312-410173-04-01-48278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有限
公司(为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授
权河南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社会投资人的招标主体。招标代理机构
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2.2 项目编号:HKG-JS-2023192
2.3 项目概况: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北部,城市更新单元为北至鹤园北街、南至淮海路、西至雪鹤北街、东
至鹤立北街。城市更新单元面积约 2216 亩。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级土地整理、公园绿化升级改造、河道生态治理(黄海路-淮海路)、翠
莲路亮化工程改造提升(梅河路-鹤立北街)、梅河路灌溉正式电(黄海路-准海路)改造提升、
吉莲路(梅河路至鹤立北街)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及配套商业和居住地块二级开发。
项目总投资约 184643.02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规划范围内的投融资、征拆、勘察设
计、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导入及移交等工作。
2.5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等。
2.6 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N+X 年,其中建设期暂定 N 年(≤3 年),中标人退出期暂定 X
年。其中,建设期为本项目开始建设至项目建设完成;中标人退出期为本项目建设完成后,
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一次性受让中标人所持有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最终实现投标
人退出的时间。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EPC)+运营(O)”项目合作模式: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合资公司引进社会投资人,中标单位中标后与郑州创泰生物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至少取得合资公司 25%的股权。项目资本金由合资
公司各股东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及项目建设进度
和融资需要,在约定时间按持股比例出资到位。具体增资方案详见投资合作协议。
如中标人合资公司入股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招标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
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 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
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
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2 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2022 年末总资产不少于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
币),净资产不少于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4 业绩要求:
综合开发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国内独立
投资或联合投资过投资额在 10 亿元及以上(已完工或在建)的投资项目业绩(如 PPP 类项
目、特许经营类项目、投资人+EPC 类项目、基金出资类项目及其他综合开发项目等)。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投资
额,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含)及以
上或高级经济师(含)及以上或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3.5.2 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注册
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5.3 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
术职称。
3.5.4 施工负责人 2 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分别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
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
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
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④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子项工程的项目经理,也可项目实
施期间另行匹配符合各子项工程需求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
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
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
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6.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
3.6.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
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
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
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
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
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2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
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
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0 家(含 10 家)。
3.8.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3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
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
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
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
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3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
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538330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花海燕、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原医学科学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5383306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
路南)
联 系 人: 段明涛、花海燕、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 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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