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机电设备招标公告
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机电设备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NQDTGZ-160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那曲地区商务局,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电梯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发电机及变压器采购、安装、调试、维修及后期服务;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2.3 交货地点:那曲地区商务局
2.4 交货时间:中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电梯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电梯):
<!--[if !supportLists]-->A.<!--[endif]-->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其中曳引式客梯应为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A级资质;
<!--[if !supportLists]-->B.<!--[endif]-->电梯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绿色节能证书;
C.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未出现亏损)及近三年类似业绩;
3.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变压器):
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经销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产品授权证明,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代理商参与投标;经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投标;如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经销代理商参与此次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公司授权原件及复印件);
3.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电梯货物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单位(须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原件);
3.7投标人所提供的厂家相关认证证书、注册建造师及技术人员相关证书不得伪造,必须真实可靠。经核查若有虚假、骗报,取消其投资资格;
3.8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3.2、3.3项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6年3月 28 日至2016年 4 月 01 日,每日上午0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第三条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娘热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胶装成册留存);
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并附针对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除牵头人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携带联合体成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第三条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委托书等其他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胶装成册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那曲地区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9*****739
标签: 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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