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蓟州区光明路及长城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编号:
JZYSGWZBKZJBZ-202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ZYSGWZBKZJBZ-2023-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蓟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光明路及长城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资金、市级支持资金和区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
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蓟州区光明路及长城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光明路及长城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蓟州区光明路及长城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
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 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
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
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方式:请经办人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汇款凭证、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guoyuzixun@126.com,发送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后将磋商文件
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银行帐号:0302062019300133896。售价:人民
币 4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YSGWZBKZJBZ-2023-01
项目名称:蓟州区光明路及长城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以最终批复工程费用为取费基数,参照《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
知》(津价房地[2008]136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80%
最高限价:以最终批复工程费用为取费基数,参照《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
知》(津价房地[2008]136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80%
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蓟州区光明路及长城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招标控制价审查通过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
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 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
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方式:请经办人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汇款凭证、开票
信息等有关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guoyuzixun@126.com,发送后请与采购代理
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
银行帐号:0302062019300133896。
售价:人民币 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4 点(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4 点(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 30 号
联系方式:022-29036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 1-1113
联系方式:13011385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歆玥
电话:13011385130
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 30 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290360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37 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 赵歆玥、高鑫
电 话: 13011385130
电子邮件: guoyu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