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号地块项目总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石狮市号地块项目总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2023S-33号地块项目总包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兆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泉州兆卓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金曾社区子芳路西侧,八七路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约******㎡,地下建筑面积约*****㎡(1层地下室)。地上拟建非装配式高层(约26层)4栋,建筑面积约*****㎡;装配式高层(约26层)1栋,建筑面积约*****㎡;非装配式小高层(约17层)3栋,建筑面积约*****㎡;装配式小高层(约17层)4栋,建筑面积约*****㎡;底层商业建筑面积约2000㎡(1层),配套或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约2800㎡,地上建筑最高高度约为79m。项目投资额约为******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含地下室外墙土方回填);②桩基/基础工程(含桩基检测配合);③地下室(含垫层及砖胎模)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包含人防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等);④地下室及上部建筑粗装修工程(包含铝合金门窗、防火门、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公共楼梯间粗装修等);⑤建筑屋面工程等土建工程;⑥建筑给水、排水工程;⑦建筑电气工程;⑧有线电视预埋、通信预埋工程等安装预埋工程等;⑨公共区域装修工程、住宅及商业外立面幕墙及不锈钢工程;⑩住宅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含通风工程,部位含公共配套用房);?配电箱;?景观工程(含室外雨污水管网);?永久供电工程;?配套用房外立面幕墙、室内装修、周边景观工程;?承担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配套及管网、智慧工地系统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2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29 日1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厦门百城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的电子印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费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01 月 26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TPBidder/member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开标地址: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TPBidder/memberLogin)。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兆卓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浦西万达广场万达中心A座36楼,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89*****981,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3幢711室,
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36*****243,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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