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宗曲河协雄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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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宗曲河协雄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宗曲河协雄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宗曲河协雄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招标由西藏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丁发改项管【2023】156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修复资金,昌都市润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丁青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宗曲河协雄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项目规模:(1)沿河生态缓冲带建设:植被修复面积15.91万m2,旱柳种植4.37万株,导流为堰1500m;(2)岸滨湿地生态修复区域建设:植被修复14.91m2,藏川杨种植5.25万株及其他附属工程;(3)生态护岸建设:生态护岸6.2km(左岸生态护岸5.3km,右岸生态护岸0.9km)。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地点:昌都市丁青县;

2.6建设工期:450日历天,管护期:2年;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类似水利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09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4日10时1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本项目执行《关于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5、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明确自2021年4月15日起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函格式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执行。

6、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7、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根据藏水建[202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9、区内外企业均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丁青县人民政府

地址:昌都市丁青县

联系电话:183*****963

招标代理机构:昌都市润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卡若国际二期六栋二单元1004室

联系人:贺工

电话:177*****087

标签: 水生态修复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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