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区烧结制粒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区烧结制粒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区烧结制粒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炼铁厂新区烧结制粒区域新增 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SC2023-GC076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招标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炼铁厂新区烧结制粒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 (二)技术要求:施工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招标内容: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要求,采取EPC总承包的方式完成炼铁厂新区烧结制粒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投标单位包工包料。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3日。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十五天。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五年内具有1份类似相关工程业绩(钢铁企业内湿式除尘)。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不得为零。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下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必须承诺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提供近五年内1份类似相关工程业绩(钢铁企业内湿式除尘)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及体现工程概况页,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ongchengguanlibu@pxsteel.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缴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0万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邮编:******。 (三)联系人:肖工188*****988;匡工188*****197。 (四)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0792-*******。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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