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7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郧阳区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郧阳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1.对标对表,提高站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区委书记胡先平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华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以及有关区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区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4月3日,区委书记胡先平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二是严肃查摆问题。4月14日上午,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红脸出汗排毒中形成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共识。三是全面动员部署。4月14日下午,全区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对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全区上下形成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强烈共识。
2.精细精准,务实举措。一是“三个清单”明责。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自上而下明确职责任务,自下而上研究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先后经市纪委、省纪委审核后印发《郧阳区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定期通报整改进度,督促履职尽责,对整改责任单位点对点交办问题清单,面对面通报反馈问题,实打实明确整改措施,硬碰硬压实整改责任。二是“五个一”机制销号。分门别类建立时间表、路线图,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顺排时序,倒排工期,强化措施,持续用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整改进度,限期结账销号。三是“七有”规范建档。坚持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点上问题与面上问题、个案问题与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落实到位,组织验收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制订细化方案,专班跟进督导。制定规范的整改销号标准和流程,对反馈问题实行“一事一档”,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归档一个,销号一个。
3.层层压责,加强督导。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区委书记胡先平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当好整改工作“领头雁”,做到“一把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专题督办会等会议14次。6月7日,区委书记胡先平主持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督办会,对巡视整改重难点问题逐个研究,一对一进行督办。其他牵头区领导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二是强化督办检查。对具体问题整改逐一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对照台账每周动态更新,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及时发现掌握新情况,研判解决新问题。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对反馈问题进行深挖彻查,对出现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对表面整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累计追责问责24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次,组织处理233人次。
4.举一反三,统筹兼顾。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在抓好巡视反馈点上问题整改的同时,着眼于解决面上问题、深层次问题,对资金资产、工程建设、土地使用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印发《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围绕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和规划许可、施工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腐败问题等开展“1+7”专项治理,深入排查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二是强化建章立制。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既立足“当下改”解决具体问题,又立足“长久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建立健全《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制度》《关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郧阳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郧阳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等60余项制度,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类制度。三是加强统筹结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结合起来,推动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高质量发展成效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安排部署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委常委会会议第一学习议题单独学习,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作为第二学习议题开展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学习效果明显增强。二是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区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三是制定《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制度》,形成更加符合要求、科学精准的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机制。
2.关于“学深悟透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主题进行专题研讨,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内容。二是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对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全覆盖培训。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流动实践站”等方式,开展流动“微宣讲”、演讲比赛、“理论+文艺”宣讲、场院会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科学编制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全区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关于“学以致用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业务工作辅导,培育建立高企后备库。二是邀请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十堰市农科院相关专家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组织省、市、区三级科技特派员开展技能培训、成果推广等科技服务。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4.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整改38处扶贫资产闲置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扶贫项目资产自查,常态化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督导检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镇、村三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责任。二是采取工程措施解决杨溪铺镇风火山村、五峰乡画屏沟村季节性缺水问题,提高供水能力。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日常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排查,完善供水服务和监督电话,畅通群众饮水安全投诉渠道,切实保障全区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
5.关于“推进五个振兴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郧阳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郧阳区人才奖补暂行办法》等人才优惠政策。实施“万名大学生留(回)郧计划”,组织开展“才聚郧阳 智引未来”专场招聘活动,引进大学生3000余名,其中引进硕博人才67名。开通事业单位引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5名。二是聚力香菇、油橄榄等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制定2023年度产业链发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实“一村一品”“一镇一品”“多镇一品”产业发展,杨溪铺镇成功创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青山镇等5个镇村获评全市首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三是推进袜业企业疫后重振,支持南化迦娜海外仓建设,年可提供订单1亿双,联合区五小电商公司聘请专业电商营销团队,袜产品日销量达4万双,集中整改期,全区到位袜机整体投产率86.7%,除打样机外投产率95.4%。
6.关于“城区承载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郧阳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启动5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汉江北岸生态廊道工程、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等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郧阳区城镇化率为51.26%,增幅为1.25%。目前,郧阳城区吸纳务工*****人,占全区外出务工人口的24%。二是扩建郧阳区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改善医疗用房紧张,缓解群众看病难、住院难问题。整合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构建紧密型医共体,提高区内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模式。
7.关于“构建三个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郧阳区推进全域旅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郧阳区袜业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十堰市郧阳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研究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等产业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壮大二三产业发展。二是完成《郧阳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郧阳区以县城为新型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方案》,印发《关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8.关于“稳增长基础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建立郧阳区突破性发展“一主三优多支撑”产业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完成“一主三优多支撑”产业项目库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态势,固定资产投资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专班负责中长期项目的宣传、申报、入库等事项,建立中长期重点项目库清单,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单位积极申报中长期贷款项目,破除贷款难点堵点问题。
9.关于“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十堰市城区至郧阳区次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引进昆仑燃气,保障郧阳区重点领域燃气供应。二是稳定气源价格,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10.关于“流域安全风险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丹江口库区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陈家咀滑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陈家咀滑坡避险搬迁实施规划报告》。二是完成陈家咀滑坡体居民避险搬迁安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库区地灾隐患排查,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完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安装400处,实现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智能化预警、信息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三是完成7个工程整治类入河排污口整治,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开展全覆盖巡检4轮,完成147套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11.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拆除矿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分类整治整改,拆除加工设备去功能化企业24家。加大矿山巡查频次及源头和过程管控力度,开展常态化纠察、督办,持续开展矿产品加工企业进出料检查,杜绝无合法来源矿产品进入石料加工企业。二是16个乡镇生活垃圾已转运至华新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垃圾焚烧量占全区垃圾处理量达75%以上,已达到2023年“生活垃圾焚烧占比不低于70%”和“原生垃圾零填埋”工作目标。
12.关于“粮食安全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郧阳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关于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完成耕地保有量指标57.43万亩。二是完成《郧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郧阳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加强耕地保护和耕地用途管控,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三是编制《郧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规划(2023-2030)》,完成1400亩撂荒2年以上耕地整治工作,实现复垦复种。四是完成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6.85万亩,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5.2万亩,总产量20.35万吨,均高于上年。
13.关于“政府债务存在一定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动态监控,通过债务信息管理系统每月及时更新掌握动态信息。二是定期召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会,制定《郧阳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任务清单》《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严禁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遏制债务增加,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三是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将偿债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方案,按照年度偿债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申报再融资债券和筹集本级偿债资金,按时偿还到期本息,政府债券风险等级控制在绿色等级。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4.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等内容。二是印发《2023年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醒函》,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提醒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区委常委同志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党校主体培训班、村(社区)书记培训班、新入职年轻干部培训班课程。四是制定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
15.关于“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审查调查、精准追责问责纳入业务培训计划,建立党风政风监督人才库,持续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强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二是建立日常监督考核制度,印发《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考核办法》,落实派出纪检监察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对日常监督乏力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开展约谈,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对2022年以来查办的案件开展“执纪问责追责不到边、不到底问题”专项自查,确保案件追责问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16.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书记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调研,针对性听取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二是区委常委同志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题调查研究和安排部署,集中整改期,区委常委到联系乡镇和部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21次。
17.关于“监督谈话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工作提醒函,区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二是区委常委同志加强与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开展谈话,落实“一岗双责”,集中整改期,区委常委和区委工作部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谈话233人次。
18.关于“重点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规避招投标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13家投标单位弄虚作假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二是印发《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职能划转及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5宗土地出让金已追缴到位1宗、追缴部分2宗、企业破产申报债权1宗、征收主体职能划转1宗。三是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加强对土地依法依规监督、管理、处置。四是对相关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五是印发《郧阳区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非法占地问题开展“回头看”,发现违法违规用地现象3起,已全部拆除并覆土复耕。六是印发《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早服务、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查处”的工作机制,严控新增土地违法行为发生。
1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违规公务接待、滥发补助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令相关单位党组提交书面检查,收回违规发放奖金86.94万元,追缴超标准发放补助1.14万元。二是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相关单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
20.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将挪用资金退回到财政非税账户,依照财务规程进行财务账目调整。二是开展财务专项治理,修订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管。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问题
2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郧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郧阳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完善郧阳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把关机制,严把议题审核关。二是对政府常务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前参会区领导对决策事项逐个发表意见并详细记录,票决后现场公布票决结果,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规决策水平。
22.关于“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四大家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关要求。二是每季度统计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参加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联系点调研情况,建立区四大家领导参加组织生活工作台账。三是印发《关于区委常委会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书面征求各基层党组织意见建议,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原汁原味反馈,作为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的重要依据。
23.关于“执行干部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县乡换届调整的干部和上轮省委巡视以来新提拔干部的任职年限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印发《郧阳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凡提必审”制度,按照动议即审要求,加强干部档案任前审核。
24.关于“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程序对相关干部进行调整交流。二是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摸排,并合理调整。
25.关于“个别干部岗位调整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考察员培训工作方案》,审慎稳妥调整任用干部。二是优化考察工作方案,在考准考实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基础上,把干部的专业擅长、性格习惯与岗位的适应性、匹配性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考察。
26.关于“部分单位长期借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十堰市郧阳区全面清理规范干部挂职(借调)工作方案》,组织全区各单位党组织对违规借调、挂职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逐人落实整改。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程序备案审批。把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借调人员等问题纳入区委巡察重要内容,形成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
27.关于“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2023年科级干部培训班,将提拔后未及时补训的干部全部纳入培训。二是建立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工作台账,提高干部调训工作精准度。三是将干部培训情况纳入“凡提必审”范围,坚持“要审早审”工作要求,做到动议即审,全面做好拟任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审核工作。
28.关于“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政策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将2家单位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9个、16个分别整合设置为9个。二是对全区党政机关的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对内设机构设置过多的11家单位进行整改规范。三是印发《关于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四个必查”制度的通知》,明确“四个必查”的内容和程序。
2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印发《2023年度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调研督导的通知》,加强日常调度督办。二是对2022年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对基层党建排名靠后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三是对未按期换届的3个单位党建分管领导、14个党支部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约谈,督促指导14个党支部全部按规定程序完成换届工作。四是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和党组织换届常态化督促提醒机制。
30.关于“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标整改要求,对城北社区闲置用房进行全面摸排,从邻近附属闲置房屋调配4套公共用房240平米,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用房120平米,加之原办公用房240平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已达600平米,达到“每百户30平”要求,能够满足服务群众和社区办公需求。
31.关于“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回头看”活动,所有问题全部办结,并全部回访到位。二是印发《郧阳区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聚焦民生问题,做实“户户走到”,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选派党建指导员,深入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双找”活动,更新完善两新组织、党员工作台账,发放《党建指导员工作手册》。
3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郧阳袜业网”未上线运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二是与网站建设公司对接解决网站运营问题,全面恢复运行。召开“郧阳区2023年服务袜业产业培训会”,就“郧阳袜业网”和APP应用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
33.关于“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避险转移安置的群众实行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一个工作专班包保,采取集中安置、自建房屋、提供过渡住房等方式持续跟进,加强监测,确保红线内无人居住。组织19个乡镇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已排查隐患点260处。二是收回违规发放的通行证并宣布作废,对相关单位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等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坚决问题
34.关于“制度建立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印发《郧阳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二是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给予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
35.关于“一体推进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楼盘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同时办理部分房屋转移登记和产权证。二是区委、区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巡视整改重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2023年全区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一体督办、一体推进。
36.关于“有的整改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套取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将相关资金上缴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二是对拟纳入危房改造的农户身份进行比对,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退回。
37.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跟进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二是开展监督检查21次,对1个整改不力的单位和24名整改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持续督促完成巡视反馈的所有问题。
38.关于“组织部门成果运用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二是将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纳入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绩效考评。三是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的指导,区委组织部列席指导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39.关于“长效机制执行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乡镇规避招标行为予以罚款,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组织各乡镇召开普法宣传会,发放《关于规范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的提醒函》,提高建设单位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感。三是严格把关施工许可办理,对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40.关于“标本兼治不够,屡整屡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建设工程项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全过程监管。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管控“五个第一时间”的通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发现的违建问题,迅速进行查处,累计开展执法巡查检查130余次,第一时间拆除新增违法建设33处,拆除历史遗留违法建设92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郧阳区委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务实过硬的整改成效巩固巡视成效、检验巡视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坚定政治信念,强化政治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持续推进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区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坚持举一反三,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强基础、固根本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刹住各种歪风邪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巩固整改成效。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为“守好核心水源地、建设绿色低碳城”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9-*******;邮政信箱: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yqxszg@163.com。
标签: 十二届省委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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