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店村耕地储备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刘家店村耕地储备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ZB-2016-008SG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刘家店村耕地储备库项目已由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文号为“元政字[2016]25号”,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刘家店村耕地储备库项目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刘家店村;
2.3 计划投资额:约135万元;
2.4 建设规模:54.45 hm2
2.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电力等工程施工;
2.4工 期:180日历天;
2.5质 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资质投标企业)或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企业)或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企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注:⑴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工程主要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留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签约在投标人单位。如中标单位的拟派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被发现在其他在施工程中任职,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施工占地协调由中标企业与当地政府、村委会自行解决。
4.报名要求: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考核合格证、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
4.3、赤峰市以外的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
4.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5、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四项1—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4.6、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交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7、报名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5.1、报名时间:2016年 3月28日至2016 年4月1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宝通大厦10楼1002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 2016 年4月5日(4月2日至4月4日清明节放假,不受理),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宝通大厦10楼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
地 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
联系人:张 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宝通大厦10楼1002室
联 系 人:王 晶
联系电话:****-*******
招标人: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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