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11001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勘察[2024]0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和审批投【2023】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889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667万元,各类专项基金:622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项,计划改造d300mm~d500mm市政干管总长9589m,改造里巷d200mm管道总长5825m,共计改造检查井1371座、雨水口308座,改造d300mm雨水口连接管1308m;疏通及修复现状d300mm~d1200mm管道3785m;津河河道疏浚总里程1500m,清淤4000m3;购置移动泵车2辆,购置潜水排污泵100台,总投资额889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和平区鞍山道、解放路、宜昌道、洛阳道、湖南路、杨福荫路等市政道路;振河里、兴河里、鸿记里、仰止坊等小区及津河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勘察,招标范围:计划改造d300mm~d500mm市政干管总长9589m,改造里巷d200mm管道总长5825m,共计改造检查井1371座、雨水口308座,改造d300mm雨水口连接管1308m;疏通及修复现状d300mm~d1200mm管道3785m;津河河道疏浚总里程1500m,清淤4000m3。勘察范围: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76.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1月30日 至 2024年02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邮箱:xcsdyygs@126.com)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玉玲(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秀芬(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梦霞、韩林颖、刘方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1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老师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刘永飞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pqzjw32@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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