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月行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月行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信息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
1 闽连自然资处罚﹝2023﹞004号 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涉嫌违法占用大官坂垦区工业园区西区东侧海域实施填海工程建设行政处罚案 法定代表人: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B,地址: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号 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实施填海工程建设 《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 和《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海洋篇)(暂行)》里编码FZ01ZG-CF-1002违法程度轻微的规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填海0.7267公顷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的罚款(¥41.1797万元)”的行政处罚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2/28

标签: 违法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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