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乡塔畈村20户集中式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柳林乡塔畈村20户集中式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黄梅县柳林乡塔畈村20户集中式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运维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梅县柳林乡塔畈村光伏发电扶贫工程项目已由黄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贴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柳林乡塔畈村,招标代理机构为柳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黄梅县柳林乡塔畈村光伏发电扶贫工程
2.2建设地点:塔畈村原小学操场荒地
2.3建设规模:村集体建筑屋顶或适宜荒山、荒地、荒坡面积约600m2。
2.4招标范围:黄梅县各贫困村光伏发电扶贫工程(采用多晶硅光伏组件),合计安装容量约60kWp,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并通过验收以及运营、售后服务等。
2.5 最高限价: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 具有满足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制造、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的光伏系统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光伏组件或逆变器)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且必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制造商不能既本身参加投标又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1个及以上的类似规模(容量在10MWp及上的太阳能光伏系统)供货和并网发电业绩,应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还应提供用户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意向人带相关资料于2016年3月28日8:00时2016年4月1日17:00时到柳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交纳保证金贰万元整。
4.1 答疑时间:2016年4月5日上午。
4.2 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
招 标 人:黄梅县柳林乡塔畈村委会
联 系 人:王健华
联系电话:159*****808
黄梅县柳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占波
联系电话:138*****696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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