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1-02 至 2024-01-09
撰写单位: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何兰生
(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80,000.00
最高限价(元):7,480,0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 项目背景及指导思想

沈阳市已将航空产业作为全市重点发展的八条产业链之一,并且提出了构建“两核一基地,多点联动”的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格局,在南部建设沈阳临空经济区,在北部建设沈阳航空航天城。沈阳航空航天城以沈飞工厂的搬迁为契机,重点发展航空产业、航天产业、空天衍生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及配套服务业,将建设成为全球重要的空天新技术策源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空天生态城、沈阳新一轮稳增长的关键引擎。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目前,沈阳航空航天城急需启动建设,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全覆盖,需要针对未覆盖地区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航空城的建设和实施。将沈阳航空航天城打造成为创新引领功能完善的航天产业新高地、特色鲜明宜居时尚的城市北部新中心、生态优美充满活力的区域发展新引擎。

二、 规划内容要求

1.现状研究

充分调查分析区域内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城乡空间、基础设施的现状特征,识别空间基地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承载能力,识别国土空间开发建设活动的空间发展趋势。规划应对该片区的现状用地、道路交通、市政公共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存在问题、发展诉求。

2.发展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区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对接区域发展战略,在分析航空航天城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提出科学研判航空航天城在沈阳市及沈北新区可以承担的责任和角色,明确推进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复兴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定位、目标愿景和核心职能。

3.土地利用规划

衔接落实沈北新区整体空间格局,梳理片区与周边城市功能板块的空间关系,推动片区空间结构优化,构建城市空间秩序。统筹安排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产业等各类用地布局,并根据用地类型提出土地使用兼容性要求。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完善15分钟生活圈设施配套,按照服务范围、类型及级别,确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和其他规划控制要求等。。

5.绿地系统规划

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加强城市绿廊、绿道建设,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体系,增加城市绿量和绿化覆盖率,发挥城市绿地吸碳放氧能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提高绿化和水城面积比例,打造公园中的城市。提出绿地配置要求,合理配置片区内各类绿地(如防护绿地、街头绿地、各类公园等),明确各类绿地的用地范围与规模。

6.环境容量控制

针对可改造、可开发地块,在满足净空要求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7.配套设施控制

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明确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铁路用地控制线(黑线)等“五线”及控制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和规划,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及地方发展意愿与具体要求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满足沈北新区的相关具体要求。质量保证:履约验收后12个月。

(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成果数量

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及设计任务的有关规定,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成果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成果

含完整的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图纸等内容。

(2)电子文件

包含完整的文本(PDF)、CAD图纸(DWG文件)、其他必要的过程文件。

最终提供的成果文件包括:提供给电子文件(PDF格式)光盘1套,纸质成果6套。

2、项目交付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40%

(2)中期成果汇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项目批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

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规划期限原则上与沈北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为3-5年。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所有规划设计需按要求履行法定程序。

2.所有规划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任务书的有关规定,深度内容满足《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方相应要求。

3.成果以政府批复为准。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与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一致;与沈北新区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要求等的调整变化一致。

采购标的验收中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评审专家人数及资格等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符合采购人的编制进度及安排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府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新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 132*****773
邮箱地址: XDGJ_LN@yeah.net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云莹、何兰生
电 话: 132*****7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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