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改扩建食堂设备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改扩建食堂设备招标公告
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恒山区实验小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西市恒山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实验小学改扩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实验小学改扩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C2016G0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6*****5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恒山区实验小学
地址:鸡西市恒山区实验小学
联系方式:晏少莉 139*****5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先生 156*****500
代理机构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鸡恒路66号泛华创业大厦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类似的经销权限(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B、设备供应商针对本次设备采购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投标单位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D、资信证明(原件)。 E、近半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至2016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鸡恒路66号泛华创业大厦3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资信证明(原件)、近三年类似的相关业绩(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近半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厂家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鸡西市鸡冠区鸡恒路66号泛华创业大厦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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