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零星物资超市化招标公告
2016年第一批零星物资超市化招标公告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批零星物资超市化采购
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016-陕西-CSCG-01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委托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报名、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本(批)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及有效期
2.1采购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 包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文件费用(元) |
1 | 包1 | 办公家具 | 800 |
2 | 包1 | 办公劳保用品 | 800 |
3 | 包1 | 工作服 | 500 |
4 | 包1 | 文体用品 | 200 |
5 | 包1 | 五金材料 | 200 |
6 | 包1 | 辅助设备设施 | 200 |
7 | 包1 | 防鸟设备 | 200 |
8 | 包1 | 标识牌 | 200 |
9 | 包1 | 燃料化工 | 200 |
10 | 包1 | 办公电器 | 500 |
11 | 包1 | 空调 | 500 |
12 | 包1 | 低压电器 | 200 |
13 | 包1 | 低压开关 | 500 |
14 | 包1 | 照明设备 | 800 |
15 | 包1 | 消防器材 | 500 |
16 | 包1 | 测量工器具 | 200 |
17 | 包1 | 电动工器具 | 500 |
18 | 包1 | 辅助工器具 | 800 |
19 | 包1 | 起重工器具 | 200 |
20 | 包1 | 液压工器具 | 200 |
21 | 包1 | 手动工器具 | 800 |
22 | 包1 | 应急装备 | 500 |
23 | 包1 | 电气仪器仪表 | 200 |
24 | 包1 | 测量仪器仪表 | 200 |
25 | 包1 | 高压试验仪器 | 200 |
26 | 包1 | 化学仪器仪表 | 200 |
27 | 包1 | 通信仪器仪表 | 200 |
28 | 包1 | 温度湿度仪器仪表 | 200 |
2.2协议采购有效期为下发中选通知书之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如供货协议未到期,各标包所有中选人累计相加的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本标包成交金额120%,供货协议终止;如供货协议到期,各标包所有中选人累计相加的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本标包成交金额的80%,供货协议继续有效,直至所有中选人累计相加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成交金额的80%为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的规定标准,产品范围涵盖同一包内所有物资的全部规格和型号。
(2)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和相应的售后维修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a货物配送范围必须满足采购公告附件2《货物配送点明细表》)的要求;
b 在谈判评审期间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要求作出明确承诺。
(3)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且能够与采购单位的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5)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
(7)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c、被责令停业的;
d、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e、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详见附件3《专用资质业绩一览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凡有意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采购公告附件4《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15号)参与报名(本项目必须到现场报名确认,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4月4日17:00前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4.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后不退。
备注:本项目应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潜在供应商报名前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会员。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报名时对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信息予以查询并有权拒绝非电子商务平台会员的报名。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
鉴于本项目规模大,应答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使供应商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应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所有纸质应答文件于2016年4月18日下午14:00-17:30递交至西安电力工业学校(西安市灞桥区电厂东路21号,电话***-********)如果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为防止同一人递交同一标包多个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查验并登记递交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身份证(原件),递交人若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与身份证原件不一致,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应答文件。递交应答文件的被授权人与参与竞争性谈判的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且不得参加第二轮、第三轮报价。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应答文件均有效,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3 第二、三轮应答(报价)时间待定。
宜。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15号
联系人:樊荣、王聪
电话:***-********、5454
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标签: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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