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46丁吴路盘龙镇绕镇路段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S546丁吴路盘龙镇绕镇路段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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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通信设备 需求描述: S546丁吴路(盘龙镇绕镇路段)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 ¥489,000.00 | 1(批) | ¥489,000.00 |
按竞采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进行应答,签字盖章齐全扫描上传(上传PDF格式),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交货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本项目为包干价,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设计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如报错项或漏项,成交后不作调整。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第一次付款:本项目交付、安装及调试校核并经采购人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
3、第二次付款:待3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100%。
4、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项目完全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日内无息退还。
1、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期,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产品售后服务期超过3年,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质保期为准。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2.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2.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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