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招标公告
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招标公告
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YBHC-2024-S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招标人为 吉林华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环保产业园区(原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块)33亩;浑江区白山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地块约130亩(按照实际购得土地为准),其中生产区约113亩,原办公区约17亩。总占地面积约为163亩。
2.3招标范围:原料暂存车间、原料暂存及预处理车间、原料分选车间、废塑料热解车间、污水处理站、公用工程用房、办公楼、门卫、仓库、危废库、备品备件库等的采购和施工;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项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安装、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02万元。
2.5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环保产业园区(原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块)和浑江区白山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地块
2.6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7设计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日历天:639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有一项及以上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互相兼任。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
3.5外埠单位在吉林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在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日至 2023 年1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延边瀚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企业、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月24日9时 00分,地点为:延边瀚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华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海洋
电话: 189*****590
招标代理机构: 延边瀚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继文
电话:183*****887
2024年 1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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