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鄂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作为招标人(项目业主),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武汉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1、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约770平方米,投资规模约130万元2、招标范围:土建、装饰装修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4、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79号(鄂城区人民法院院内)5、工期:90日历天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7、工程安全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三、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身份证;7、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8、五大员:五大员上岗(注册)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9、已列入涉嫌串通投标案涉案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商务标电子版采用xml格式。结合鄂州市电子招投标辅助评标系统,本项目投标人使用的造价软件须为通过鄂州市造价管理站测试合格的《鄂州电子招投标计价软件专版》进行编制。目前已通过测试的造价软件为: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鄂州电子招投标计价软件专版(新点)V9.3.13、武汉广联达三山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 版本号:4.105.12.5661、杭州品茗工程造价软件有限公司:鄂州电子招投标计价软件专版(品茗)V5.2.6.17760、武汉海盛神机软件有限公司: 鄂州电子招投标计价软件专版(海盛神机)V60、武汉斯维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鄂州电子招投标计价软件专版(斯维尔)。 六、投标报名: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网上报名地址: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报名办法详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指南”。2、获取资料时间为2016年3月 29 日至2016年3月 31 日16:00时。七、工本费、投标保证金:1、本工程工本费: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元整。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3、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 4月 8 日 16:00时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到达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 ********73925、在规定时间内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提交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九、联系方式:9.1、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称: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9.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称:武汉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68号华银大厦22层4号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970
标段名称: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7392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足额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标签: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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