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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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
进行公开招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电话:1379170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琴琴
联系电话:1357981205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Z-2024-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4-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其主要工
作内容包括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尽职调查、股权架构调整和上市辅导服务,担任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辅导并规范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起草,核对与公司上市有关的各种制度文本、合同、协议,起草电
报上市所需各种材料,文件的相关内容,参与上市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供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
意见书;回答监管部门、交易所提出的法律方面问题等,为公司提供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专
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3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01月08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11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11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地点:第四师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其主要工作
内容包括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尽职调查、股权架构调整和上市辅导服务,担任公司的专
项法律顾问,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辅导并规范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
事会的运作,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起草,核对与公司上市有关
的各种制度文本、合同、协议,起草电报上市所需各种材料,文件的相关内容,参与上市重
大事项的讨论并提供建议
;出具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回答监管部门、交易所提出的法律方面问题等,为公司提
供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专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

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具备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3.3业绩要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IPO等相关业务执业成功经验和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
均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均须具有依法的税收和社会保资金的良好录,均没有处于财产
被接营、破产或其他关、停状态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的信用行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日10:00时至2024年1月8
日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执业许可证等法定的书面资格证明
(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新疆国际
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付费领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 23日11时30分,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与会展纬四路交叉口西 220 米绿地中心蓝海大厦 24 楼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孟繁华
电话:137791709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琴琴
联系电话:1357981205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发展和改革改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 422 号
联系人:孟繁华
电话:1377917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 绿地中心蓝海大厦写字楼23A层
联系人:张蕊
电话:1527660029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事务所 上市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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