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集团保定工厂智慧实验室建设自动化设备资源库寻源信息二次公告
蒙牛集团保定工厂智慧实验室建设自动化设备资源库寻源信息二次公告
蒙牛集团保定工厂智慧实验室建设自动化设备资源库寻源信息二次公告
现对蒙牛集团保定工厂智慧实验室建设自动化设备进行资源库入库公开寻源,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蒙牛集团保定工厂智慧实验室建设自动化设备资源库寻源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标段 | 技术要求 | |||||||||||||||||||||||||||||||||||||||||||||||||||||||||||||||||||||||||||||||||||||||||||||||||||||||||||||||
标段1 | 一、智能化检测系统 统筹设计理化指标检测、元素指标检测、微生物指标检测的自动化,不同检测流程上的相同功能设备设施在满足准确性、稳定性、效率等需求基础上可以共用,以降低不必要的重复投入。并与现用信息化系统(LIMS、SAP、MES)良好对接,实现数据交互,高效运营。 1.自动送样系统
自动送样系统,可实现生乳样品从一期工厂自动送样至二期工厂实验室指定接样点。 表1 自动送样系统需求功能 2.智能分样系统 智能分样系统,不配置人员,可实现24h无人值守自动化接收样品、自动按需分装样品(含留样的分装)、自动运输到检测工位的全流程自动化。
表2 智能分样系统需求功能 3.智能称量系统 智能称量系统,不配置人员,可实现24h无人值守按要求自动称量样品的全流程自动化。
表3 智能称量系统需求功能 4.理化仪器法智能检测系统 理化仪器法智能检测系统,包括FT3/FTA快检模块、粘度/酸度/PH检测模块、IBCm快检模块3类功能岛,配置1.5人(三班倒,每班0.5人的工作量)可实现18个检测项目的检测全流程自动化。
表4 理化仪器法智能检测系统需求功能 5.视觉识别智能检测系统 视觉识别智能检测系统,包括酒精/掺假检测模块、杂质度检测模块、试纸条检测模块3类功能岛,配置1.5人(三班倒,每班0.5人的工作量)可实现6个检测项目的检测全流程自动化。
表5 视觉识别智能检测系统需求功能 6.元素分析智能检测系统 元素分析智能检测系统,包括ICP-MS分析模块、汞快检模块2类功能岛,配置1人(常白班)可实现7个检测项目的检测全流程自动化。
表6 元素分析智能检测系统需求功能 7.微生物智能检测系统 微生物智能检测系统,包括培养基配置分装模块、样品称量模块、稀释接种模块、培养模块、菌落计数模块5类功能岛,配置1人(常白班)可实现10个检测项目传统平板法的检测全流程自动化:
表7 微生物智能检测系统需求功能 二、智慧化中控系统 在实验室的中控室设立自动化设备智能控制操作电脑(多个,按照操作人员分工),实现智能化检测系统数据的采集、智控,并连接智慧展示大平台进行展示,展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利用数字孪生或虚拟化等技术,实现三维展示及操控; (2)检验进程、数量、效率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统计与分析; (3)人、机、料、法、环维度关键信息的展示,如人员授权范围、工作调度状态、设备检测效率、设备运行状、态、故障诊断报警信息及异常处理提示,异常数据报警、药品耗材用量状态、检验方法工艺流程、废弃物处理追溯、低碳环保碳足迹等。 |
三、资格要求:
1)竞谈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报名商须具有包含设备研发、软件开发、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开发等任一经营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竞谈人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或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所有设备均需提供);若是授权代理商,必须取得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且招标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一份项目授权书;
4)竞谈人须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5)本项目竞谈商需具有2020-2022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项目(三年内至少提供一份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双方盖章的合同为准);
6)竞谈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7)竞谈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竞谈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并加盖公司章);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潜在竞谈人参与竞谈。
9)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11)提供数据保密协议(附件1)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方,不予报名,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直接取消相应评标资格。
项目流程:发布公告—资格预审—技术评价-出具技术评价结果—编制并发售谈判文件—组织竞谈—竞谈结果备案—验收标准制定—合同签订—设备开发实施—现场试运行调试—成品验收
注:技术评价实施的具体流程可依据业务需求进行制定。
四、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近一年内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提供设备生产制造厂家的承诺书;
3、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
4、本项目竞谈商需具有2020-2022年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项目(三年内至少提供一份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双方盖章的合同为准);
5、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6、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材料;
7、提供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附件1必须额外提交可粘贴版)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如下)发送到wangjunxia@mengniu.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五、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4日;
2、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1月15-16日;
六、发布媒体: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蒙牛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七、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招标实施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王俊霞
联系方式:158*****778
八、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刘腾飞
联系方式:138*****203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蒙牛集团采购管理部
2021年1月2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序号 |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致: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承诺方在与贵公司交流过程中,会进行大量的信息交流、现场勘查及文件信息传递,现就过程中由贵公司提供或承诺方知悉的保密信息(定义如下)的保护承诺如下:
一、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本承诺书及其涉及的所有双方签署的协议、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贵公司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主要为项目解决方案、流程方案、产品核心文档、数据库字典、帐套文件和公司内部规范文件等,同时也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1)由承诺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承诺方所持有;
(2)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承诺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3)已由贵公司书面同意承诺方公开;
(4)由承诺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五)承诺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2、涉及贵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承诺方相关的信息。本承诺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承诺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贵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贵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承诺书的规定使用贵公司的保密信息,未经贵公司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承诺书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本承诺书约定由贵公司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承诺书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本承诺书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承诺书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8、承诺方保证仅根据本承诺书的目的使用贵公司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承诺书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承诺方不得将与贵公司相关的或属于贵公司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承诺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贵公司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贵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承诺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贵公司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承诺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贵公司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贵公司。
第三条、承诺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贵公司的利益,严格遵守贵公司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贵公司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贵公司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贵公司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贵公司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承诺书》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承诺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承诺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承诺方,应立即通知贵公司,使贵公司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承诺书的以上规定情形,则贵公司有权将承诺方列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求承诺方积极配合贵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返还资料
在本承诺书目的终止、撤消、完成、被拒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据贵公司的书面要求,承诺方应在项目终止后的1天内销毁或归还贵公司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机密信息,不论是电子系统记录,如计算机磁盘、光盘、硬盘或软件等或纸质记录,如分析、汇编、论文、翻译或其他由/或为任何一方准备的文件,承诺方应按本承诺书条款要求持有或根据贵公司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机密信息。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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