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芒康县城泥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徐小罡 发布时间: 2016-03-07 10:13:37
项目编号: HDZB-CDDZ-MKXCZL160305
昌都市国土资源局申报的
昌都市芒康县城泥石流治理工程已由
昌财基建【2016】00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都市芒康县城泥石流治理工程;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藏财经指[2015]92号文件(昌都市芒康县城泥石流治理工程)概算表中包含的建筑工程及临时工程;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从藏财指[2014]92号中支出,已落实;
(五)计划工期:365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西藏自治区国土厅颁发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须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昌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需为
矿山或公路或水利水电或建筑类专业且应具备地质灾害类项目施工经验,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水工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
3月
7日至
2016年
3月
11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2:30 时,下午
15:30时至
17: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售后不退。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藏备案登记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五)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上岗证等相关证书及企业为其购买的保险等材料;
(六)近三年财务报表;
(七)近三年承建的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至少在藏完成一个类似业绩。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3月
29日
10时
00分,提交到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指定的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
招 标人:
昌都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 公地址:
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层联系人及方式:
李万有 136*****376 日期: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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