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徐小罡 发布时间: 2016-03-23 10:34:14
招标编号:SCML-NQ/CG
********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由那发改受援[2015]1211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工程招标的概况如下:
二、(一)项目名称:
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招标内容及规模:
I区一层演播大厅工程(三包),演播大厅专业灯光工程1项、演播大厅专业扩声系统1项、演播大厅LED大屏工程、演播大厅座椅工程513把。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计划工期:
1年。
(五)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参加该项目投标条件:
1、在西藏自治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7、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 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到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
5、财务状况(近三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那曲地区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圣城花园25栋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5*****136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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