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徐小罡 发布时间: 2016-03-23 17:52:11



招标编号:HC—XZ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已由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藏发改社会[2014]145号、藏发改基建[2015]5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8319.18平方米,其中:3#实验楼台5105.18平方米,2#实验楼改造3214平方米,以及新建消防水泵房、污水处理站房、大门及门卫室等附属用房和新建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停车位、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拆除原有旧房12栋及原有部分道路和围墙,购置电梯、电动伸缩门、变压器、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屏、直流电源屏、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具体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拉萨市林廓北路21号
2.3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XZT格式)、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投标企业仍需制作投标文件纸质文档,以备存档;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必须到场,并出示相关证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3.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4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323日至2016329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2日10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1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沈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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