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新昌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

年度新昌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

2024-2025年度新昌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
发布时间: 2024- 01- 02 16: 34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2024-2025年度新昌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市政专业设计),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包。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评包办法,经发包小组评定,中包候选人如下:

序号

中包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得分

折扣率

1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陈玮

95.33

75%

2

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葛玲玲

94.83

75%

3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魏淑艳

94.67

75%

4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张晓阳

94.17

75%

5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曾伟

93.83

75%

6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陈晴

93.83

75%

7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刘会英

93.67

75%

8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薇

93.17

75%

9

金华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熊飚

93.00

75%

10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黄涌

93.00

75%

11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滕进美

93.00

75%

12

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李克军

92.67

75%

13

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银岭

92.67

75%

14

浙江汉宇设计有限公司

陈晗

92.67

50%

15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徐强祥

92.50

75%

16

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周登奎

92.50

75%

17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欣

92.17

75%

18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魏鹏

91.83

75%

19

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龙

91.67

75%

20

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沈兴调

91.50

75%

21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解冰

91.50

75%

22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潘昊

91.33

75%

23

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方睿

90.83

75%

24

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顾洋

90.50

75%

25

上海中凯华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茹剑锋

90.33

75%

26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许正荣

90.00

75%

27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张小星

90.00

75%

28

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裘浙群

89.33

75%

29

浙江宏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李晓燕

89.17

75%

30

境洲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陈麟

88.83

75%

31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赵文剑

88.83

75%

32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王天华

88.67

75%

33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肖来国

88.67

75%

34

浙江欣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邹颖

88.50

75%

35

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何建波

88.50

75%

36

华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郑尉

88.50

75%

37

浙江联艺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朱再明

88.17

75%

38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毛飞燕

88.17

75%

39

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姜旭东

88.00

75%

40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陈宽强

87.83

75%

服务周期为意向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 1 月 3 日至2024年 1 月 5 日。

否决竞包情形:天合联创设计有限公司递交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竞包须知第“24.1.5”条,其竞包被否决。

发包人(盖章):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588号,电话:0575-********

代理机构(盖章):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575-********

日期:2024年 1 月 2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


附件下载:
公示-市政设计.pdf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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