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大学国家动物转基因技术中心暨生命科学大楼建设项目

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大学国家动物转基因技术中心暨生命科学大楼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大学国家动物转基因技术中心暨生命科学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5]118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65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该项目的消防设施专业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学国家动物转基因技术中心暨生命科学大楼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专业工程。

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内。

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0633平方米,其中动物转基因技术中心6249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生命科学大楼24384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

4. 计划工期:2016年5月15日—2017年8月31日,共计474日历天。

5. 招标范围:内蒙古大学国家动物转基因技术中心暨生命科学大楼建设项目中的生命科学大楼工程部分(建筑面积24384平方米)的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评标准。

7. 本工程项目投资:约160万元。

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包括原标准取得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4. 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

6.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两套(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9)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格式见附件3)。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 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3. 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学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

联 系 人:康文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联 系 人:李春桃、刘荣

联系电话:****-*******转8008

传 真:****-*******

电子邮箱:********9@qq.com">********9@qq.com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3. 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经理)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 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 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 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 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招标人):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经核对,我公司符合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现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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