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彭州市财政局彭州市民政局关于彭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彭州市财政局彭州市民政局关于彭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彭州市财政局 彭州市民政局

关于彭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及

收费标准的通知

彭州市殡仪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2021〕237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殡仪服务收费,通过成本监审,经研究,现将彭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殡仪基本服务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殡仪延伸服务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项目及最高限价标准见附件2。

二、殡仪馆提供的和丧属提出的,除殡仪基本服务和殡仪延伸服务外的个性化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协商具体服务内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殡仪馆应在其项目和价格执行前报市发改局、市民政局。个性化服务项目本着丧属自愿原则开展,殡仪馆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三、按照《彭州市民政局 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彭州市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彭民发〔2021〕35号)规定,我市的基本殡葬服务惠民补贴项目包括: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遗体停放集体冷藏柜3天、针剂式防腐、普通炉火化费、骨灰寄存1年、其他基本费用等。具体项目及补贴标准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进行解释。

四、殡仪馆应将惠民政策、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公示,并提供菜单式服务,充分保障丧属知情权和选择权。殡仪馆应科学设置殡仪服务设施以满足不同层次丧属的需求,特别是要保障殡仪基本服务需求。

五、本通知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彭州市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2.彭州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彭州市财政局

彭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

彭州市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说明

收费标准

遗体接运

使用殡葬行业统一制式普通殡仪专用车辆接运遗体。

100 元/具起,往返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按起价收费。彭州市区域内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彭州市区域外成都市区域内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4.5元。路桥费由丧属承担。

遗体馆内抬移消毒费

遗体在馆内所有转抬环节的人工抬移、消毒。

54 元/具

遗体存放

遗体存放集体冷藏柜费用。

54元/具·天

遗体火化

使用平板型扒灰炉 (即普通炉) 火化遗体,含必备耗材、火化证。

170元/具

骨灰寄存

骨灰存放于骨灰寄存室的格位内,含骨灰寄存证。

60元/年

附件2

彭州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说明

收费标准

遗体告 别服务

租用告别小厅

租用室内面积 约20 ㎡,室外面积约25㎡的告别室 ,用于停放遗体或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房间配备玻晶冷藏棺1台、LED挽联屏一套、香案1张、电子香蜡1套。

450元/具·天

遗体殡

殓服务

针剂式防腐

微创式防腐。

300 元/具

普通整容

按照油彩妆的标准上妆程序,完成遗体面部妆容的化妆技术操作。

40 元/具

普通整形

合眼、合嘴, 即通过手法按摩和器具固定等方式保持遗体眼睑、口唇闭合。

40 元/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殡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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