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奔腾·阴沉木文化广场文化艺术氛围提升改造项目行业快采公告
涪江奔腾·阴沉木文化广场文化艺术氛围提升改造项目行业快采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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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需求描述 涪江奔腾·阴沉木文化广场文化艺术氛围提升改造项目 | ¥370,000.00 | 1(批) | ¥370,000.00 |
1.投标人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文档(PDF格式)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三)验收方式:设计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阶段性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文化氛围提升项目质量,文化氛围提升项目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文化氛围提升项目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文化展示牌设计和创意制作、二次创意及制作、景观氛围基础施工、安装部分、现场勘测、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质保期维修维护以及有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即交钥匙项目。
本项目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小写:******元(大写:叁拾柒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支付预付款伍万元;
(2)乙方完工后,乙方提交相应足额发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至余款金额的97%。
(3)剩余合同价款的3%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支付乙方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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