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公司2024年脱硫石膏、炉渣处置项目招标-2024年01月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福建分公司2024年脱硫石膏、炉渣处置项目招标-2024年01月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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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公司 2024 年脱硫石膏、炉渣处置项目招标-2024 年 01 月大唐同舟科技有
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分公司 2024 年脱硫石膏、炉渣处置项目招标-2024 年 01 月大唐同舟科技
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2 建设规模: 2×600MW+2×660MW
2.3 招标编号:CWEME-202401DTJC-F8002
2.4 服务期限:1 年(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承担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2×660MW)燃煤发
电机组脱硫石膏、炉渣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年生产脱硫石膏约 20 万吨、炉渣 8 万吨。本项目
需将不能实现综合利用的固废物(石膏、炉渣)进行处置,并负责堆放灰场的日常运维,包括
碾压、覆土填埋、防扬尘苫盖、洒水等工作。项目需配置厂内运输车 5 辆、装载机 3 辆,要求
项目管理服务人员及司机不得低于 12 人,以实际生产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脱硫石膏、炉渣的处置:一是为最大限度地节约所提供场地库容,减少环保压力,乙
方可以积极开发终端用户,以处置运输接卸的方式开展将脱硫石膏、炉渣推向市场进行综合利
用;二是将无法综合利用的脱硫石膏、炉渣可拉运至甲方指定的堆放场地临时存放,堆存期间
进行覆土填埋、洒水、灰场推平碾压等工作,并符合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后期必须清运干净,
恢复场地原貌;
2、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的方式,一律不准在本项目中使用。脱硫石
膏、炉渣处置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如因处置工作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扰民事件、
对社会产生影响的事件由乙方独立解决,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从安全生产及环保角度出发甲方为乙方协调总容量约为 5 万吨的露天堆场作为应急堆
场,乙方对应急堆场负有管理责任,应按甲方或宁德发电公司要求进行管理;
4、负责及时将生产且无法销售的脱硫石膏、炉渣运离生产场所,期间不得影响电厂正常
发电;
5、必须随时确保接卸运输机具和车辆的完好,车辆进入厂区前需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以保证行车安全;
6、负责石子煤的清运服务,按照甲方要求将石子煤清运至电厂煤场指定区域,同时承担
石子煤车的维修、燃油、作业场地卫生清理等费用;
7、负责装车及库底保洁;
8、负责脱硫石膏、炉渣处置运输中造成所污染道路的清扫,保持运输道路干净、整洁;
9、乙方不得将综合利用不掉的脱硫石膏、炉渣擅自在厂外未经许可的地方堆放,若却因
销售不畅而需要在外堆放,堆放区域应为乙方固定的合法场地,环评等相关资质齐全,且应及
时告知甲方后方可存放,不可擅自在未指定区域违规堆放脱硫石膏、炉渣;
10、协助办理脱硫石膏、炉渣跨省转移备案手续,并定期向甲方提供脱硫石膏、炉渣综合
利用过程的全流程台账;
11、若甲方未取得项目所在电厂相关业务,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1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的最后记载为准。
投标方要根据工作内容及人员配备做好价格的预测。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履行合同
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
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固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签订
日期、期限、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详 见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
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
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
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
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
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1 月 23 日 0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三层(银河财智中心开标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现阶段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
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乐
电 话:010-68777007
邮 箱:wangxi@cweme.com
地 址:北京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本项目监督部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物资部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唐 处置 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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