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清市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清市国有企业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 福清市国有企业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福清市国有企业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组织福清市国有企业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福清市国有企业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2项目编号:XJY(GK)2023-07-1

1.3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交货(服务)地点与交货(服务)期

1

1-1

国投集团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1项

35万元/年

35万元/年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地点: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1-2

城投集团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1项

30万元/年

30万元/年

服务地点: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1.4投标保证金:3万元

1.5其他: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6 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1.7 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或其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须由总公司或总所出具授权分支机构(总公司或总所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具有投标资格的授权函]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2投标人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的,按照分支机构取得的资质为准);同时须提供依据《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备案并提供证监会官网备案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所的备案信息材料)。

2.2.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8时30分00秒至2024年01月07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携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需另外提供总公司或总所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3.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B区205-2),报名后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其他: 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 规定;本项目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其总公司或总所和分支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满 5 年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评标办法

R综合评分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要求,送达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B区20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B区205-2 本项目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59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B区205-2

联系人:李友元

电话: 0591-********

邮编: ******

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

电话: 0591-********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B区205-2 本项目开标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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