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4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二、项目概况: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工程造价(预算价)的2%
报价方式:按费率方式报价。
采购需求:为于洪区城市管理局提供2024年各项绿化工作的设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三、工作内容
为于洪区城市管理局提供2024年各项绿化工作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维护、景观提升、口袋公园、绿化补植等。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化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采购单位所委托的全部任务)、设计概算、审图报批、配合报批工作(扩初报批、消防报批、节能报批等)、配合验收及各专业深化设计和审核等工作,配合提供各专业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技术参数。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委托承接项目。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内,提供设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保证措施、重难点分析、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投入的技术设备、拟投入的人员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箱地址: syzbzx02@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