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畜牧食品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广安区畜牧食品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2016-03-29 11:06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广区采GQC[2016]026号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 ||
公告类型 | 询价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03-29 10: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已核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4、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详见文件。 |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6-03-29 13:00到2016-04-01 16:30 | ||
备注 |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413室) | ||
采购文件售价 | / |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413室)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报名人须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报名单位的介绍信(须盖报名单位公章。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人、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报名。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6-04-07 14:00到2016-04-07 14:3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16-04-07 14:3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 ||
备注 |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转账(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转账时请注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600.00元(大写:伍仟陆佰元整),收款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安建设路分理处,银行帐号:********5651,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 联系人:谯先生,联系电话:138*****626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82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 联系人:谯先生,联系电话:138*****626 | ||
备注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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