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委网信办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武汉市委网信办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为做好武汉市委网信办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现就武汉市委网信办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二、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兰陵路1号。


签订供应合同后,每季度末结清当季度供应商食堂服务人员劳务费及管理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的餐饮企业;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质,且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债务纠纷及重大违法行为;


6、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从事餐饮管理服务(如: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等),且同类项目的成功经营案例不少于三家,每家每餐就餐人员不少于100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有关要求


请有意参与项目的单位,于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资质、从业人员配置等综合情况、同类业绩、服务能力等)、采购询价表等资料一式五份,以书面、密封方式送至我办(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联系人:闫夏,电话:********)。


附件:武汉市委网信办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需求.doc

标签: 餐饮服务 机关食堂 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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