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库房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库房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公告
(2024-JQZCWH-F3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1 | 库房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对库房机械设备、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 项 | 1 | 1年 | 湖北省武汉市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 1 月 8 日至 1 月 10 日(08:3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现场领取谈判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报价方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谈判文件》申领受理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琦
电 话:153*****300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1 月 16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