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一期多媒体教学及多功能教室采购项目设备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一期多媒体教学及多功能教室采购项目设备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 项目背景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是丽水经济开发区新建校,需要新建多媒体教室2间、同步课堂2间设备等,故拟启动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一期多媒体教学及多功能教室采购项目设备部分采购】。
【采购中心根据丽水政企客户中心云网运营部(云中台)2023年12月19日提出的《产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一期多媒体教学及多功能教室采购项目设备部分采购需求(EZJCGXQ202*****0043)》(需求编号:EZJCGXQ202*****0043)】,故拟启动【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一期多媒体教学及多功能教室采购项目设备部分】采购,具体采购方案如下: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包含53台智慧黑板及多媒体教学相关配套设备,同步课堂、录播教室、智慧课堂相关设备,采购的名称、数量及参数要求具体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2.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12.988】万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本项目为【单项采购项目】。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日内完成货物供货,供货完毕后30日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2.4供货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桥亭路56号】。
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采购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公示)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理由是【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七)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第5小项:D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本项目在前向营销阶段已完成合作伙伴选择,并形成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一期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采购项目设备部分商机决策的请示(见附件),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为合作供应商】,故拟与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涉及的设备进行定向谈判。
上述理由符合《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七)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第5小项:D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
4. 谈判文件关键性条款
4.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验收合格且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4.2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货物7年质保】。
4.3 供应商要承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成交人拒绝或无法履行该承诺的,将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合同附件含《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4.4 履约保证金:【无】。
5. 公示媒介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6. 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拟由【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为【吕仕琪】,考虑代理机构实施本项目工作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成交人直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7. 谈判专家组成
谈判专家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1】人作为采购人代表,其余【2】人从MSS系统电信集团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8. 项目进度安排
【
序号 | 里程碑节点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确定采购方案 | 3天 |
2 | 提交采购决策 | 3天 |
3 | 采购实施过程 | 5天 |
4 | 完成合同签署 | 10天内 |
5 | 共计 | 21天 |
】
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中心】;项目小组成员:【采购中心刘徐勇、政务分局王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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