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2016年春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2016年春季绿化改造提升(星光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星光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经改发【2016】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该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SXXX[招]*******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民族路以南,朔方南街以东;

2.2招标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15.16公顷,改造面积4.43公顷,其中水系改造面积0.28公顷,绿化改造面积4.15公顷。广场内补植各类苗木、花卉4640㎡;新增大小亮化庭院灯94盏,球场灯6盏,地灯60盏;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星光公园绿化工程

二标段:星光公园亮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2按照住建局及住建厅相关文件,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03月29日至2016年04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张晓亮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学良、康睿

联系电话: 139*****007185*****196

地 址 : 宁夏银川金凤区上元名筑1号写字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晋升 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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