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号镇双富村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八号镇双富村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八号镇双富村水泥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八号镇双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1),具体内容为:八号镇双富村水泥路,全长15km,路面宽度4.5m。
2.2 计划工期: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八号镇双富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吴长文
2016年3月29日
标签: 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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