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会议室扩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会议室扩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公告名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会议室扩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53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艺
采购人联系电话:189*****49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S2-402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山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73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元):******元
采购内容:会议室扩声设备采购安装
供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之内完成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月4日- 2024年1月10日8:30-11:30,14:00-17:00(公休日除外)到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报名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提供)、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⑧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以上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近一套)
代理机构对投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开标地点: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
标签: 机关会议室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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