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等保三级测评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KZX********

(三)采购需求:要求测评单位遵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等要求,对“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工作,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等保测评相关工作,并提交等保测评报告。

(四)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五)成果质量:对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进行测评,并形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析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2024年1月8日12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送达地点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北楼605)。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四、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为前提,原则上按照总报价最低价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由采购小组根据服务承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服务承诺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付款方式:测评工作全部完成并协助采购方完成所有整改工作,取得测评结果符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标准的证明文件后,一次性付完全部测评费用。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卞华军,联系方式:0518-********

连云港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等级保护测评 污染防治 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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