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租赁公告

临时租赁公告

各意向承租方:

一、我司现拟对我司拥有管理权的物业进行临时租赁,该地块地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小黄圃社区居民委员会朝桂南路1号高骏科技创新中心4座701号B02室(下称“租赁物”),总租赁面积约69.99平方米(以实际移交为准)。

租赁物按现状出租,租赁用途为办公。租赁期为1个月,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不设免租期。承租方需按约定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格10%计算),该租赁物的月租金为¥1470.00元/月(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所得),租赁物的月管理费为¥349.95元/月,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并承担办理租赁物的水、电开通(含开表)及安装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租赁期内,不得在租赁物内新建、加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不得在租赁物范围内堆、填危险品、污染物或违禁品。现向社会招募意向承租方,请有意向租赁的单位于2024年1月4日下午17:30前联系我司了解租赁物信息及相关要求,自行勘察查看租赁物现场,办理相关申请租赁手续。若租赁物内存在占用方,承租方需自行清退占用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瑕疵为由向我司主张任何责任,向我司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我司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二、意向方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须具有有效身份证);

(二)必须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我司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不曾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不曾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不曾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

三、报名申请流程以及租赁合同的签订:

(一)意向方须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天内(节假日顺延)到我司签订报名申请书,如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方报名,则该意向方自动成为承租方。如公告期内有大于1方参加,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承租方需在7日内提交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估费的银行单到我司并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我司开具收据。

四、如承租方在竞得上述租赁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司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评估费或签订《租赁合同》的,我司将上述行为视为该承租方的不诚信行为,我司有权对承租方追讨由上述行为给我司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有权将租赁物重新进行公开招租。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上述租赁物月租金金额/30日*从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上述租赁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

五、具体的租赁要求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若上述有关要求与《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1月4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逾期不候。(联系人:曾先生0757-********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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